劳资管理

劳资与社保科关于异地就医常见问题的说明

发布者:  时间:2023-04-13 15:54:14  浏览:

各位老师:

近期,有部分教师尤其是退休后离宛居住的教师询问异地医疗的问题,现将南阳市异地就医政策转发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对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工作人员、退休后异地安置人员异地转诊人员,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登记备案有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

(一)现场办理

本人(或代办人)到南阳市社保局医保窗口办理(市民服务中心,南区3号楼3楼,行政审批大厅),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代办的话,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和患者身份证及委托书

2、异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可现场填写承诺书。

(二)网上办理

1、河南省外异地就医的,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或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办理。

2、河南省内异地就医的,在“河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或河南省医保服务平台(http://fuwu.ylbz.henan.gov.cn)办理。

3、备案提交后,需要等待审核,预计2~3个工作日,可在小程序查看办理进度。

二、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本地就诊后,医生建议转外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如何办理手续?

解答:在本市有转诊资质的医院开具转诊单:

1、各县由辖区二级医院或市属三级以上医院办理。

2、市区参保的由市内三级以上医院办理。

3、各医院医保办具体咨询办理。

问题2本地就诊后,不符合转诊条件或临床医生不建议转诊,自己想去外地就诊,如何办理手续?

解答:可自主自费就医后,携带相关材料回参保地医保中心零星报销。

也可在就诊前,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异地自主就医,办理电子备案后,在异地医院直接结算。

自主就医的报销比例比正常报销比例降低20%。

问题3:未在本地就诊,在异地医院已经住院,如何办理手续?

解答:可自主自费就医后,携带相关材料回参保地医保中心零星报销。

也可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委托他人携带诊断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自主就医,办理备案后,在异地医院直接结算。

自主就医的报销比例比正常报销比例降低20%,能提供医院出具的急诊诊断证明的按正常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问题4:南阳市职工医保支付比例是多少?

解答:1.起付标准

南阳市域内每次住院起付标准600元;市域外河南省内每次住院1500元,省外每次住院2000元。

2.支付比例

南阳市域内,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合规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88%、83%、78%。对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南阳市域外,支付比例较市域内相应级别医院降低10%。

3.异地就医

因病情需要转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市域外相应级别医院的支付比例支付;参保人员因急诊、精神病等原因未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当在入院后7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按市域外相应级别医院的支付比例支付。

职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工作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市域外标准执行,支付比例按市域内相应级别医院标准执行。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按相应级别医院的支付比例降低20%。

问题5:南阳市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比例是多少?

解答:1.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支付范围内住院的医疗费(含起付段)中个人自付部分和重症慢性病门诊医疗费中个人自付部分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使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收费标准符合《南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2.支付比例

起付线以内补助60%;起付线以上在职干部补助70%,退休干部补助75%,副处级干部补助80%,正处级干部补助90%。

3.异地就医人员按规定完成备案手续后,出院就可同步报销公务员补助。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比例相应降低。

三、其他

有关异地就医及医保报销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具体业务问题,可与市医疗保险中心联系办理,咨询电话:0377-61387759/61387813。


劳资与社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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