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事处关于做好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6-05 10:49:53  浏览: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申报范围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范围:校内二级单位。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包括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两类。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范围:2020年以来获得过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管理人员。

2河南省优秀教师申报范围:2020年以来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师”称号的专任教师。

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学校二级单位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河南省优秀教师

(二)推荐名额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3河南省优秀教师2名。

二、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实绩卓著、成绩突出。

(二)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河南省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推荐程序

(一)单位(个人)申报

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条件的二级单位,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优秀教师条件的个人,于202361318:00前,将《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附件2)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07办公室。

(二)部门审核

人事处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保卫工作部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三)学校评选

学校成立“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小组”,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推荐。在评选中坚持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把立德树人成效、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推荐的衡量标准,等额确定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

(四)公示

在校园网上对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材料报送

公示无异议后,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

附件: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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