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事处关于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淑慧  时间:2023-04-27 10:05:17  浏览: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3140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2357号)中考试对象和条件要求的我校相关人员。

参加本次面试有效范围为:20212022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及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面试报名

(一)各单位(含附属医院)根据表格《高校教师资格面试人员导入模板》(附件1),将符合报名条件的20212022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考生信息如实填写,在428日下6点前统一提交到电子邮箱rsc01@nyist.edu.cn

(二)20212022年笔试合格人员可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2022/04-25/2438636.html)进行成绩查询。

(三)2023年理论测试合格人员无需重复填写《高校教师资格面试人员导入模板》(附件1),直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确认参加面试,补充报考学科信息(附件2)。

(四)20212022年笔试合格人员须在29号之前登录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确认参加面试,补充报考学科信息。

(五)各单位考生资格审核过程中,落实一人一档等要求,做好档案暂存管理。各单位将通过本单位审核人员统一登记造表,并汇总申请人员信息,填写《申请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附件3),表单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本单位公章。各单位统一于4286点前交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面试收费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等学院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办师〔2022361号),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78/次,确认参加面试人员,需由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在57日前统一支付宝转账。

四、时间安排

(一)54日前,完成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512-22日,完成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参加面试教师加入南阳理工学院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面试群(附件4),并注明单位、姓名。


     人事处

               202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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