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上半年医保门诊规定病种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2-22 11:44:27  浏览:

校内各单位:

2021年上半年门诊规定病种鉴定工作已经开始,市直医保参保职工如有鉴定需求,可在222227日,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及复印件和一张1寸彩色照片、相关病历资料到以下6家医院中任意一家医院提交材料申请鉴定。(已经申请通过的无需重新申请)

一、6家指定医院:

南阳市中心医院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南阳市中医院           南阳南石医院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

二、普通病种(鉴定时间222日至227):

1)急性脑血管后遗症

2)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

3)系统性红斑狼疮

4)类风湿性关节炎

5)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限职工)

6)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限职工)

7)心肌梗塞型冠心病(限职工)

8)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限职工)

9)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限职工)

10)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

三、特殊病种(鉴定时间不限)

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患者可携带相关病历材料持相关有效证件(社保卡及身份证)随时到以上6家指定医院申请。

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市第四人民医院)、肺结核(市第六人民医院)、丙型肝炎(市中心医院)四个病种实行指定医院随时鉴定申请。

咨询电话:62232965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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