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事处关于2022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畅为航  时间:2022-11-14 08:11:04  浏览: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主要针对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和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以及参加2022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但上半年未参与认定或材料不全未通过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通知。

二、认真研读文件

请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认真研读《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三、严格流程安排

按照通知中的认定流程和时间要求,完成网报、体检等所有环节。

四、按时提交材料

1.材料要求

按照附件1清单要求报送材料(见附件1),申请人建立档案材料,档案袋封面按附件3格式粘贴封面(见附件3)。

注意:所有提交材料中的照片,按照通知要求须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时间要求

网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1月27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申报,报名期间24小时开放。详见报名须知(附件1)

2022年1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11月25日当天接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分两个档案袋),提前延后不收。

3.体检

体检时间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至11月27日,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体检机构(体检机构名单见附件1,申请人可就近在指定医院体检)。

4.报送地点

人事处职称科(行政楼403室)。

四、遵守防疫规定

申请人要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省网系统补录功能

附件3:河南省2022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材料审核清单


                                                             人事处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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