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人事处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6-18 16:15:38  浏览:

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21〕16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办高〔2021168)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者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3年以上讲师职称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高职院校)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3、申请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文件证明材料。

需上报申请人纸质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1份(含电子版)。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我校参与申报本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老师623日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404房间经学校研究后,择优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金凌

联系电话:0377-62232575

电子信箱:423736071@qq.com

 

人事处

                               20216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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